2008年12月26日

消費卷新聞稿

人民無大小 貢獻一樣多
新移民要安定就業 也要消費劵!


行政院長劉兆玄方於18日下午1點10分親自召開記者會宣布,為了刺激消費,行政院研擬發放消費券。劉揆指出,消費券將以中華民國國民每個人為發放對象,每人發放額度為3,600元,整體預算需829億,將以特別預算來推動。對於這樣的一次性發放消費劵政策,是否能夠達成刺激消費的目的,我們感到存疑。這樣的政策,充其量也不過增加了0.64%的GDP(國內生產毛額)數字,對於消費的刺激,實在有限。同時,經濟不景氣的憂慮與壓迫,小老百姓首當其衝,3,600元無法解決失業的恐懼與對未來的焦慮,消費劵一次性的效果顯得荒謬。829億的效益有多大?可以做什麼?政府為什麼不進行平抑物價政策或是社會型企業的嚐試?反而只是一味短視地因應眼前經濟慘況,炒短線賞給人民甜頭吃,真實情況卻是人民先跟國家舉債,人民自己跟自己借錢,寅吃卯糧。將來,人民還得要用自己的稅金償付目前的「消費劵欠債」。


又,爲了刺激國內消費,內政部決定發給每個人3,600元的消費券,但是卻限定需具有中華民國身分證的人才能領。我們訝異的是,政府仍就以狹隘的「國族主義」思維來界定誰是國人,誰可以享受這個消費劵?目前全台灣有四十萬的婚姻移民,其中有二十八萬二千多人仍尚未取得身分證。這些透過婚姻形式進入台灣的婚姻移民,多半都處於台灣社會底層,打拼勞動以維持家計與生存。3,600元的新台幣對於這些底層家庭,當有大大挹注;然而,這些尚未取得身分證的新移民家庭,將因其配偶沒有台灣身分證而喪失了領取3,600元消費劵的資格;諷刺的是,她/他們卻是真實地在台灣底層兢業生活,跟台灣家人共同奮鬥。政府的消費劵不發給這些婚姻移民,等於是掠奪這些基層人民和他們家庭的基本生存權,處罰了這些新移民家庭。

相較於馬英九長期在美的女兒馬維中,以及有錢卻無需繳一毛稅的高科技富賈巨商,這些國際家庭,與我們其他所有國民一樣辛苦工作,誠實繳稅。請問政府憑什麼對他們有差別待遇?又,現在因為沒有身分證而不給這些新移民享受「消費劵」,這些新移民卻將與我們共同分擔未來的「消費劵欠債」。這完全違反社會公平正義原則。再者,消費劵的捐出還可以為富人抵稅,相較於,政府對於「準台灣人」的婚姻移民,卻斤斤計較一紙「台灣身分證」,充分反應了「排他」式的保守顢頇心態,我們主張對於婚姻移民應該享有準國民待遇,一視同仁,我們拒絕「消費劵歧視」,人民無大小,貢獻一樣多,新移民也應該享有消費劵。

我們痛斥面對經濟不景氣,卻無法提出良方的「九劉政府」!我們要一個真正可以讓國際家庭安定就業的社會環境,我們更反對在消費劵的政策上,玩弄國族歧視與差別待遇。


行動團體: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人民火大行動聯盟、南洋台灣姐妹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天主教嘉祿國際移民組織台灣分會、基層勞動家長協會、基隆市失業勞工保護協會、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蘆荻社區大學、黑手那卡西

新聞聯絡人: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 張育華0911350250 李丹鳳0911757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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