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5日

自由時報~經濟弱勢國外配 批我境外面談歧視

印尼籍小文泣訴當年為嫁來台灣,在印尼辦結婚後,卻遲遲未通過台灣駐外館的面談,與台灣老公分隔兩地,家人甚至在外租屋讓她免受鄰居指指點點,夫妻受盡折磨,婚姻差點告吹。(記者謝文華攝)

五十多歲的計程車司機林永裕(右)說,因政府要求娶越南妻張錦鸞(左)須經面談,他花了六十幾萬往返越南八趟,妻子嫁來台卻得為他還債,情何以堪。(記者謝文華攝)


〔記者謝文華、陳慧萍/台北報導〕我跨國婚姻竟對經濟弱勢國訂有歧視條款!來自美、日、法等國家的配偶,只要申請母國的單身證明,經外館驗證就能在台登記結婚;來自東南亞、北亞、南亞等二十一國配偶,卻須在母國辦理結婚、經特別程序境外面談,才能憑結婚文件驗證申請依親簽證、在台登記結婚。

籲取消21國歧視名單
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昨天召開「我家有囍事,國家別來亂!」記者會,直指嫁/娶台灣人存有差別待遇,違反兩國際人權公約、侮辱台灣名聲,呼籲外交部修改「外國人與我國國民結婚申請來台面談作業要點」,取消對特定經濟弱勢國歧視名單!

五十多歲的林永裕三年前為迎娶二十多歲的越南籍張錦鸞,飛了八趟越南,四度向越南政府申辦結婚登記,並歷經我駐外館四次面談才成功,花了六十幾萬元,還因此負債。

林永裕痛斥,當時駐胡志明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官員百般刁難,竟逼問他:「老婆內褲什麼顏色?」「一晚做幾次?」「老婆有沒有幫你吹?」等床笫穩私,夫妻答案不一樣就過不了關;第三次更咬定他為計程車司機,一定是接送人蛇的「車伕」!

張錦鸞說,仲介暗示要給外館人員紅包,價碼五百至七百美元,老公不肯,最後找了五名立委才通過。

印尼籍小文則泣訴,與老公在巴里島相識,七年前為辦結婚,去了五次雅加達,第三次面談成功後,外館仍查察半年,調閱通訊、電話費單據,婚姻險告吹。

小文說,鄰家妹妹在印尼結婚請客,夫妻同房,所有人都知道她嫁台灣老公,但最後竟因境外面談遲不通過,男生放棄婚姻,女生傷心地沒臉在印尼過活!

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主任李丹鳳透露,曾聽聞已生下三子及面談十幾次的夫妻,仍未通過面談。李丹鳳說,許多男女為加速辦理,被迫送紅包、拜託仲介,圖利兩國政府官員與仲介,若真要杜絕假結婚真打工,應全面檢討移工政策。


外交部:杜絕假結婚

外交部發言人章計平回應,境外婚姻面談機制,係為防止假結婚真打工等非法行為,若相關狀況不再發生就會取消,最近就取消俄羅斯的境外面談;婚姻面談全程錄音錄影,且面談紀錄須經當事人簽名同意,若我駐外人員有不當行為,歡迎提出具體事證,由駐外人員出面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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