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老公獻給他們親愛的老婆的一首歌,歌詞雖然很淺顯...情意卻是濃濃
收錄在「跨海‧牽手」
男(國) : 長長的湄公河,灣灣的淡水河,
女(台):孤單來到異鄉,親像孤鳥插人群。
男(台):妳袜孤單因為有我,我來珍惜甲痛疼。
女(台):更深夜靜,明月千里,
男(台):思鄉的苦楚,我會了解。
合(台):尪某可比鴛鴦水鴨,一生一世來相隨。
音樂間奏
男(國) : 長長的湄公河,灣灣的淡水河,
女(台):孤單來到異鄉,親像孤鳥插人群。
男(台):妳祙孤單因為有我,我來珍惜甲痛疼。
女(台): 歹歹丫尪吃袜空,我會了解
合(台): 夫妻同心,爛土變黃金
尪某可比鴛鴦水鴨,一生一世來相隨
尪某可比鴛鴦水鴨,一生一世來相隨。
2009年2月26日
「跨海‧牽手」~我從越南來
作詞者:
陳秋柳,來自越南胡志明市,1983年生,2003年結婚,有一個可愛的女兒,從小的夢想是當演員。
歌詞:
我從越南來 過山過海到台灣來
在遙遠一個地方 那裡是我的家鄉
有我的親人 有我美麗的回憶
小時不懂事 不會珍惜父母身旁 幸福 快樂 日子
遠嫁來台灣 才知思鄉之情
思念父母 哼著家鄉的歌謠
Chông gân không lây, đi lây chông xa
mai sau cha yêu mẹ già, bát cơm đôi đũa kỹ trà ai dâng
(中文翻譯:近娘家不嫁要遠嫁 父母年老飯菜水茶 早晚誰來負擔)
讓我感到孤單 不知不覺流下眼淚 有哭笑 有苦樂 誰人知
2009年2月10日
北部辦公室交通指南
歷經辛苦的草創期、我們在幸福戲院社區服務多年,
我們發現,
促進彼此文化交流最好的方式就是讓社區民眾也看見在地的新移民、理解並接納,
為了有一個一樓的空間跟社區互動、也為了擴大服務三重的國際家庭,
我們搬到了三重菜寮捷運站附近!
地址是:新北市三重區光明路32巷33號(進中寮街後看到萬佳香早餐店轉進巷子)
★搭捷運:
捷運廻龍線
菜寮站2號出口
我們發現,
促進彼此文化交流最好的方式就是讓社區民眾也看見在地的新移民、理解並接納,
為了有一個一樓的空間跟社區互動、也為了擴大服務三重的國際家庭,
我們搬到了三重菜寮捷運站附近!
地址是:新北市三重區光明路32巷33號(進中寮街後看到萬佳香早餐店轉進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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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廻龍線
菜寮站2號出口
新住民中文成長初階班
新住民親子共學班
2008年12月26日
消費卷新聞稿
人民無大小 貢獻一樣多
新移民要安定就業 也要消費劵!
行政院長劉兆玄方於18日下午1點10分親自召開記者會宣布,為了刺激消費,行政院研擬發放消費券。劉揆指出,消費券將以中華民國國民每個人為發放對象,每人發放額度為3,600元,整體預算需829億,將以特別預算來推動。對於這樣的一次性發放消費劵政策,是否能夠達成刺激消費的目的,我們感到存疑。這樣的政策,充其量也不過增加了0.64%的GDP(國內生產毛額)數字,對於消費的刺激,實在有限。同時,經濟不景氣的憂慮與壓迫,小老百姓首當其衝,3,600元無法解決失業的恐懼與對未來的焦慮,消費劵一次性的效果顯得荒謬。829億的效益有多大?可以做什麼?政府為什麼不進行平抑物價政策或是社會型企業的嚐試?反而只是一味短視地因應眼前經濟慘況,炒短線賞給人民甜頭吃,真實情況卻是人民先跟國家舉債,人民自己跟自己借錢,寅吃卯糧。將來,人民還得要用自己的稅金償付目前的「消費劵欠債」。
又,爲了刺激國內消費,內政部決定發給每個人3,600元的消費券,但是卻限定需具有中華民國身分證的人才能領。我們訝異的是,政府仍就以狹隘的「國族主義」思維來界定誰是國人,誰可以享受這個消費劵?目前全台灣有四十萬的婚姻移民,其中有二十八萬二千多人仍尚未取得身分證。這些透過婚姻形式進入台灣的婚姻移民,多半都處於台灣社會底層,打拼勞動以維持家計與生存。3,600元的新台幣對於這些底層家庭,當有大大挹注;然而,這些尚未取得身分證的新移民家庭,將因其配偶沒有台灣身分證而喪失了領取3,600元消費劵的資格;諷刺的是,她/他們卻是真實地在台灣底層兢業生活,跟台灣家人共同奮鬥。政府的消費劵不發給這些婚姻移民,等於是掠奪這些基層人民和他們家庭的基本生存權,處罰了這些新移民家庭。
相較於馬英九長期在美的女兒馬維中,以及有錢卻無需繳一毛稅的高科技富賈巨商,這些國際家庭,與我們其他所有國民一樣辛苦工作,誠實繳稅。請問政府憑什麼對他們有差別待遇?又,現在因為沒有身分證而不給這些新移民享受「消費劵」,這些新移民卻將與我們共同分擔未來的「消費劵欠債」。這完全違反社會公平正義原則。再者,消費劵的捐出還可以為富人抵稅,相較於,政府對於「準台灣人」的婚姻移民,卻斤斤計較一紙「台灣身分證」,充分反應了「排他」式的保守顢頇心態,我們主張對於婚姻移民應該享有準國民待遇,一視同仁,我們拒絕「消費劵歧視」,人民無大小,貢獻一樣多,新移民也應該享有消費劵。
我們痛斥面對經濟不景氣,卻無法提出良方的「九劉政府」!我們要一個真正可以讓國際家庭安定就業的社會環境,我們更反對在消費劵的政策上,玩弄國族歧視與差別待遇。
行動團體: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人民火大行動聯盟、南洋台灣姐妹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天主教嘉祿國際移民組織台灣分會、基層勞動家長協會、基隆市失業勞工保護協會、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蘆荻社區大學、黑手那卡西
新聞聯絡人: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 張育華0911350250 李丹鳳0911757125
新移民要安定就業 也要消費劵!
行政院長劉兆玄方於18日下午1點10分親自召開記者會宣布,為了刺激消費,行政院研擬發放消費券。劉揆指出,消費券將以中華民國國民每個人為發放對象,每人發放額度為3,600元,整體預算需829億,將以特別預算來推動。對於這樣的一次性發放消費劵政策,是否能夠達成刺激消費的目的,我們感到存疑。這樣的政策,充其量也不過增加了0.64%的GDP(國內生產毛額)數字,對於消費的刺激,實在有限。同時,經濟不景氣的憂慮與壓迫,小老百姓首當其衝,3,600元無法解決失業的恐懼與對未來的焦慮,消費劵一次性的效果顯得荒謬。829億的效益有多大?可以做什麼?政府為什麼不進行平抑物價政策或是社會型企業的嚐試?反而只是一味短視地因應眼前經濟慘況,炒短線賞給人民甜頭吃,真實情況卻是人民先跟國家舉債,人民自己跟自己借錢,寅吃卯糧。將來,人民還得要用自己的稅金償付目前的「消費劵欠債」。
又,爲了刺激國內消費,內政部決定發給每個人3,600元的消費券,但是卻限定需具有中華民國身分證的人才能領。我們訝異的是,政府仍就以狹隘的「國族主義」思維來界定誰是國人,誰可以享受這個消費劵?目前全台灣有四十萬的婚姻移民,其中有二十八萬二千多人仍尚未取得身分證。這些透過婚姻形式進入台灣的婚姻移民,多半都處於台灣社會底層,打拼勞動以維持家計與生存。3,600元的新台幣對於這些底層家庭,當有大大挹注;然而,這些尚未取得身分證的新移民家庭,將因其配偶沒有台灣身分證而喪失了領取3,600元消費劵的資格;諷刺的是,她/他們卻是真實地在台灣底層兢業生活,跟台灣家人共同奮鬥。政府的消費劵不發給這些婚姻移民,等於是掠奪這些基層人民和他們家庭的基本生存權,處罰了這些新移民家庭。
相較於馬英九長期在美的女兒馬維中,以及有錢卻無需繳一毛稅的高科技富賈巨商,這些國際家庭,與我們其他所有國民一樣辛苦工作,誠實繳稅。請問政府憑什麼對他們有差別待遇?又,現在因為沒有身分證而不給這些新移民享受「消費劵」,這些新移民卻將與我們共同分擔未來的「消費劵欠債」。這完全違反社會公平正義原則。再者,消費劵的捐出還可以為富人抵稅,相較於,政府對於「準台灣人」的婚姻移民,卻斤斤計較一紙「台灣身分證」,充分反應了「排他」式的保守顢頇心態,我們主張對於婚姻移民應該享有準國民待遇,一視同仁,我們拒絕「消費劵歧視」,人民無大小,貢獻一樣多,新移民也應該享有消費劵。
我們痛斥面對經濟不景氣,卻無法提出良方的「九劉政府」!我們要一個真正可以讓國際家庭安定就業的社會環境,我們更反對在消費劵的政策上,玩弄國族歧視與差別待遇。
行動團體: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人民火大行動聯盟、南洋台灣姐妹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天主教嘉祿國際移民組織台灣分會、基層勞動家長協會、基隆市失業勞工保護協會、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蘆荻社區大學、黑手那卡西
新聞聯絡人: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 張育華0911350250 李丹鳳0911757125
新移民要消費券 行政院:會整體考量

台灣國際庭互助協會20日到政院陳情,要求尚未取得身分證的28萬名付出勞力並繳稅的外籍配偶,也能領取消費券。(王爵暐攝)
沒身分證沒消費券 外籍配偶抗議
更新日期:2008/11/20 12:16 張惠民
消費券還沒發,就得先面對一連串問題。因為一大早,連外籍配偶也帶著小孩站出來抗議,她們說,在台灣生活已經好幾年,卻沒有身分證,注定拿不到3600。希望政府能夠重視新移民的權益,別把她們給排除在外。
抗議民眾:「人民無大小!貢獻一樣多!我們也要消費券!」
溫度驟降的冬日,卻連小小朋友也出門抗議,因為消費券發放在即,但他們的媽媽,外籍配偶們,恐怕拿不到這3600的紅包。
外籍配偶丈夫:「我覺得我老婆來到台灣,她不只是提供了家務,同時也提供了台灣的一些勞務,她雖然有所得是沒有錯,可是她也是一樣要參加勞保,可是大家知道說,這一次有消費券的時候,為什麼沒有拿身分證,就沒這個資格。」
不能拿,因為在法律上,她們還不是中華民國國民,而40萬名外籍配偶中,至今有28萬多人仍然沒有身分證。外籍配偶阮美華:「政府叫我們,一定要有42萬(財力證明),我們才可以辦到身分證,現在又來了,又可以申請補助3600之後,又說我們外籍沒有身分證,不能拿到錢,為什麼對我們沒有公平。」
行動劇:「我現在在看守所,可是我一家十口,我也是有消費券,不公平!」
諷刺陳前總統收押,一家人卻還能拿3萬6千元的消費券,遞交陳情書,新移民期待爭取權益,讓消費券能夠雨露均霑。
更新日期:2008/11/20 12:27
新移民要消費券 行政院:會整體考量
(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20日電)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等團體今天抗議新移民「有義務、沒福利」,被排除發放3600元消費券;行政院代表指出,消費券特別條例草案及發放對象仍在研議中,會整體考量。
3600元消費券如何使用成為熱門話題,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人民火大聯盟、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等社團數十人上午到行政院前抗議,高喊「人民無大小、貢獻一樣多」、「反對政策歧視新移民」、「新移民有納稅義務,沒有權享福利」口號,要求行政院將新移民納入消費券發放對象。
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執行秘書吳淑娟指出,全台灣目前有約40萬的婚姻移民,至今還有28萬2000人未取得身分證,但絕大多數都在傳統產業、早餐店等地方付出勞力,對台灣的經濟穩定大有貢獻,行政院發放消費券若惡意排除新移民,等同懲罰新移民家庭。
火盟發言人賴香伶表示,消費券使用範圍原本不考慮納入攤販,結果攤販吵一吵就納入了,攤販未繳稅,新移民工作大多數還要繳稅,要共同負擔國債,政府施政不能麻木不仁,欺負沒有聲音的新移民。
吳淑娟等人還說,連涉貪污在押的前總統陳水扁,還有鴻海集團總裁郭台銘都有資格領取消費券,真正在基層辛苦打拚,最需要消費券的新移民家庭若因身分問題無法領取,這是政府公然玩弄國族歧視與差別待遇。
對吳淑娟等人的抗議訴求,行政院派出第五組一位諮議出面代表接受陳情書,他承諾會將陳情書轉達,同時強調現在包括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草案、發放對象等都還在研議中,尚未定案,行政院一定會基於公平角度整體考量。9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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