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2日

黑戶一躲24年 人權聯盟推動大赦 ~自由時報

〔記者謝文華/台北報導〕「把她從那麼遙遠的地方帶來台灣,還讓她淪為黑戶,是我一生很大的愧疚!」老李一九八○年移民貝里斯開農場,與瑪塔結婚,九七年返台照顧父親,未料瑪塔持的是薩爾瓦多內政部發的無犯罪紀錄良民證,不符合台灣政府要的薩國警察局發的良民證,無法辦理依親居留。

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昨天成立「不合格公民參政團」,將投入年底台北市議員選舉,政見主張廢除「無戶籍國民」,擁有國籍就是公民;居留滿一年之外籍住民,享有地方層級之政治參與、低收入戶補助等福利;議員與立委選舉,應有新住民保障名額;建國百年,推動大赦黑戶;移工得自由換僱主等。

聯盟成員龔尤倩說,四年前她持學生簽證在義大利讀書,六個月,即接到當地政府通知她可以參與羅馬市市議員投票;反觀台灣,有外國人來台居住了二十四年,仍是「黑戶」。

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執行長張育華直指,新聞報導郭台銘的妻子要到美國生產。有錢人可選擇生小美國人,而無權無勢,在台灣工作、增加生育率、照顧阿公阿嬤,這麼有貢獻的移工、外配,卻難以取得身分證。

老李每半年就帶著一家大小陪瑪塔出境到香港,長達五年、十次共花了三十五萬旅費,最後連台灣政府駐港辦事處都不願再發給瑪塔停留簽證。

老李說,他每天開計程車十七小時養四個孩子,連學費都付不清,那來的錢讓妻子買機票回薩國申請良民證?一家人成天躲警察,好悲哀。

二戰爆發、國共內戰,老黃的爸爸從中國福建逃亡到菲律賓,一九七○年代向中華民國菲律賓代表處申請護照。但一九九一年後,台灣法令限縮,凡是在台灣沒有親人者,一律被視為外國人,每半年須離境。二○○二年老黃的妻子懷孕,為了照顧妻子、也擔心丟掉工作,逾期停留,一度成了黑戶。

龔尤倩說,去年底,聯盟帶頭抗議後,移民署同意讓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一日前在台灣逾期停留,及曾經合法連續在台灣七年逾期停留的菲律賓華僑,可取得居留證。今年一月至今,有兩百四十多人取得居留證,尚須再等三年才能取得身分證;另有近六百名菲律賓華僑仍是黑戶。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