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2日

【1217採訪通知及新聞稿】總統,請給我西藏老公居留證!

【採訪通知】

總統,請給我西藏老公居留證!
<台灣政府竟拆散幸福家庭 台藏夫妻攔轎陳情>


時間:12月17日 (週六) 12:00 陳情活動
地點:公共電視大樓前(台北市內湖區康寧里14鄰康寧路三段75巷70號)

台 灣目前有多對的台藏夫妻,因為政府的政策不明,對西藏人民身份認定沒有統一標準及相關配套的認定辦法。這些台藏婚配的家庭,當他們來自西藏的配偶要申請入 境與另一半團聚時,台灣政府外交部僅給停留簽證並加以「不得轉居留的註記」;使得他們每六個月,甚至是每二個月就必須出境,完全喪失入境台灣後向入出國及 移民署申請轉成「外僑居留證」的權利。
台灣外交部先採境外面談,承認了這些台藏夫妻的婚姻事實,待他們來台與親人相聚時卻又加以註記,使他們不能工作;沒有健保,無法真正的擁有一個完整的家庭。政府政策的僵化、失能,活生生拆散了原本可以幸福美滿的家庭。

台 灣太太蔡小姐及她的西藏老公,結婚近三年,卻因為每隔二到六個月就需出境一次,先生無法照顧懷孕的太太,孩子更沒有父親的陪伴。想要一個穩定的幸福,怎麼 這麼難?家的幸福,怎麼這麼遙不可及?這些台藏夫妻都有合法婚姻登記,並有家庭事實,為何夫妻無法團聚?國家的元首,不應該迴避複雜的國際關係,放任相關 單位用僵化、過時的標準來破壞家庭團聚!國家,更不應該帶頭侵犯人民締結婚姻的權利,更不該歧視台藏婚姻締結者。這些措施根本已經違反了經濟社會文化國際 公約第10條:承認並促進已達結婚年齡的男女締婚和成立家庭的權利。這對於宣示今年12月10日要將兩國際公約國內法化的馬英九總統,無疑狠狠甩了個耳 光!

馬總統及其他總統候選人,家庭團聚是人權!
台灣有人權,就請給予我西藏先生居留證!

現場將由台藏跨國夫妻當事人現身陳情
西藏的丈夫並創作藏語歌曲現場彈唱,描述其追求自由不可得的心情
敬請攝影記者隨行!

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天主教嘉祿國際移民組織台灣分會、台
灣跨界行動協會、菲律賓歸僑關懷連線)
新聞聯繫人:龔尤倩0987360171 鄭小塔093091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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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總統,請給我西藏老公居留證!

夫妻要團聚、小孩要爸爸 台灣政府竟拆散幸福家庭

  我們的配偶來自西藏,我們結婚並通過了境外面談,我們也在台灣完成了合法的婚姻登記,但是外交部卻仍舊只給我們的西藏先生「停留簽證」並加上了「不得轉居留」的註記;使得我們的西藏先生每六個月,甚至是每二個月就必須出境,完全無法像其他外籍或是大陸配偶一樣,入境台灣後向入出國及移民署轉成「外僑居留證」的權利。

  被外交部註記「停留不得轉居留」的這些西藏人,都是我們國人的配偶,外交部為了展現主權,拿弱勢的國際家庭開刀,不但嚴重影響人民家庭生活、傷害人民權利,更是促成人民「妻離子散」的劊子手。不給他們居留,致使他們必須往返台灣與印度,一次往返,光機票錢就要三萬多元,不但造成來來回回機票費等嚴峻的家庭經濟負擔,他們的西藏老公更因為沒有居留證,在台期間沒有健保、更無法工作分擔家計。
 
  我們認為外交部,恐怕是因為西藏人所持的是「黃皮書」,而選擇對這些西藏老公註記。然而西藏特殊的政治處境,全世界皆知,這些藏人手上唯一的身分文件就是由印度政府協助流亡政府發給藏人的黃皮書(IC卡),美加、法國、比利時、瑞士等國都承認這份黃皮書是西藏人的身分識別;連達賴喇嘛都是持這本黃皮書拜訪世界各國,台灣政府又憑什麼否定黃皮書為藏人身分認定的事實呢?

    我們認為,外交部權責之一是負責核發外國人來台簽證,移民署的權責則是外國人入境後的停/居留事宜,外交部恣意註記傷害了藏人配偶由停留轉居留的權利,已經超越其行政權限。更糟糕的是,移民署認為因外交部已經逕行註記,所以,他們無法協助這些藏人配偶轉為依親居留,移民署與外交部互踢皮球,人民更是苦不堪言。

  想要一個穩定的幸福,怎麼這麼難?家的幸福,怎麼這麼遙不可及?這些夫妻都有合法婚姻登記,並有家庭事實,為何夫妻無法團聚?國家,不應該帶頭侵犯人民締結婚姻的權利,更不該歧視台藏婚姻締結者。這些措施根本已經違反了經濟社會文化國際公約第10承認並促進已達結婚年齡的男女締婚和成立家庭的權利。這對於宣示今年1210要將兩國際公約國法化的馬英九總統無疑狠狠甩了個耳光!

  總統候選人,家庭團聚是人權!台灣有人權,就請給予我西藏先生居留證!

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天主教嘉祿國際移民組織台灣分會、台灣跨界行動協會、菲律賓歸僑關懷連線)  

新聞聯繫人:龔尤倩0987360171  鄭小塔093091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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