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2日

敏雄和黃鶯的故事2~男女雙方都有選擇權的相親過程

【男女雙方都有選擇權的相親過程】

一開始,仲介幫敏雄和爸爸安排住在一處民宅,相親排定兩三天,一天從早到晚就大概看了一百多個女生。仲介會騎車載外偶姊妹來化妝打扮,也會借她們漂亮的旗袍。一次安排五個女生,若不喜歡就全走;若對女生感覺不錯的,女生就先在一旁留下來再進一步聊天。

大家以為只有男生有選擇權嗎?敏雄說,其實女生也可以選擇,也有否定權的。聊天的時候,翻譯人員會問男女雙方有沒有問題想問對方的?男女雙方都可以提問,也可以拒絕。

當時,敏雄只問黃鶯一個問題:「嫁來臺灣後願意出外工作嗎?」因為他覺得現今一般都是雙薪家庭,一個家不能只靠老公養,而是要兩個人一起努力賺錢過生活的,而且女方自己賺錢也有獨立的能力。黃鶯回答說隨老公的意思,如果需要工作她就去工作,不然有小孩以後就在家裡照顧小孩。

翻譯人員也會問女方:「這位帥帥先生覺得你不錯,選你當老婆好不好,那你願不願意留下來?」也有女生回絕了。翻譯人員也會補充說明老婆娘家是位在越南的哪裡?距離多遠?像有的外偶姊妹家的路程,從胡志明市出發就要坐車達五個小時,再坐船兩個小時,再騎車一個小時,走溪半個小時的路程也都有,就要看老公能不能接受,雙方再看合意不合意?

沒有留言: